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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不能忘记,联邦政府并没有缔造各个州,而是各个州缔造了联邦政府”(“All of us need to be reminded that the federal government did not create the states; the states created the federal government.”)——里根在1981年总统就职仪式上的这番讲话,是理解今日美国政治的一把钥匙。

今年三月份,联邦国会通过了医疗改革法案,规定在2014年之后,绝大多数居民都必须购买医疗保险,否则便要遭到罚款。法案以微弱多数通过、总统签署成为法律之后刚刚过了几分钟,就有十几个州政府的总检察长宣布,要就法案对联邦政府提起诉讼。这些诉讼有的由多个州联合发起,也有单独进行。

在所有这些诉讼里面,与首都华盛顿一河之隔的弗吉尼亚州走在最前面。二月份,州议会赶在联邦立法之前,以七十二对二十六的大比数通过法案,保护本州居民不受来自联邦法律强迫购买医疗保险的限制。因此,联邦法律通过之后,就直接与州的法律产生了冲突,这也就成了州政府控告联邦政府的法律依据。

在这项法律问题上,到底是联邦大还是州大?弗吉尼亚州总检察长库奇纳里认为,美国宪法只赋予联邦政府以管理州际商务的权利。如果居民个人不愿意介入商务,也就是不愿意去买保险,联邦政府无权处罚个人的不作为。不过,联邦政府的律师就在法庭上辩护说,医改法案属于政府对个人的税收,根据宪法,联邦政府能够制定法律来管理个人税收。因此,联邦律师要求法庭驳回州的案件。双方第一轮法庭交锋过后,里士满地区的联邦法官裁决,州政府有权继续诉讼程序。这个案件很可能最终在几年之后打上美国最高法院。那里的判决才是最后的一锤定音。

联邦与州政府之间的权力互动关系,是美国政治中最重要、却又最容易让人误解的方面。的确,当年十三个前英国殖民地走到一起创立这个合众国的时候,各个州依然自认为是相对独立的实体。体现在美国宪法中,就是合众国的外交与军事大权交给联邦政府,可是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多数立法以及最重要的商务活动却依旧由州来进行。各种社会经济改革的法案,往往是由州而不是联邦来率先推行。某项政策在州的范围内的经验,最终会决定该政策是否能在更大范围内推行。著名的最高法院大法官布兰代斯因此将州一级的立法称作“民主的实验室”也就是这个道理。而州权也是美国民主实践成功的最重要秘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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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小夏

龚小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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