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法案是份非常复杂的法律文件,总共有两千四百多页,包含着由律师和国会助理们撰写的涉及各方面的条文,就连医疗立法方面的专家也往往搞不清楚。有的分析家在失望之余,在电视上将印好的法案往电视镜头面前一摔,让国会议员们自己出面解释。当然,国会535人,除了极个别认真的人和有专长的人之外,大概没有谁在投票之前看过这个法案。当时国会有16位医生出身的议员,11位共和党5位民主党,就连他们也没有搞清楚,更不用说那些没有专业知识的人了。
这份医改法案从开始到完成,需要八年的时间。其内容大概有这样一些:
(1)保险公司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对同一年龄与性别的群体提供同样金额的保险,不得根据投保者的身体状况来调整。也就是说,健康的人和有病的人都缴纳同样的保险费。而在医改之前,如果一个健康的人等到有病之后再去投保,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或者收取更高的费用。
(2)扩大政府医保Medicaid的范围,收入在贫困线133%之下的人由政府来承担医疗保险费用。对贫困线收入400%以下的家庭提供保险补助。
(3)雇佣50人以上的公司,如果不给雇员买医疗保险,则必须缴纳罚款。不加入保险的个人也有可能被罚款。政府要求每个人都购买保险,并且根据你的收入水平来决定你是否能够买得起。如果收入不够,政府就会根据情况给一点补贴。但如果收入足够而拒绝购买,政府便会予以惩罚。
(4)政府对于老人医疗给予更多补贴,同时允许26岁以下的年轻人留在父母的家庭保险计划中。原来的规定是18岁以上的成年人必须自购保险。当然,这些不离家的年轻人的保险金仍然要由父母来支付。
(5)法律会对保险计划的细节作出规定,包括要支付什么样的药物、手术、检查,等等。
除此之外,法案中还有一些增加政府补贴、鼓励公司与个人购买医疗保险的条文。为了保证上述各条能够执行,医改法案对各种具体细节都作出了规定,并且制定了一系列的惩罚措施。美国人爱说“魔鬼都在细节上”,正是因为各种细节,法案最后才弄成了迷魂阵般的两千四百多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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